电池产品进出口数量大,而且涉及安全、环保和反欺诈等检验检疫部门关注的重点问题。质检总局以“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十二字方针为指导,结合不同类型电池产品的特点,初步建立健全了针对电池产品这类大宗重点敏感商品检验监管的长效机制。
2012年全国共报检出口电池产品129.19亿美元,较2011年同比下降6.49%。被国外退货或召回592.70万美元,同比下降了 27.27%。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共送实验室检测2688批,主要检测项目包括电池容量、电气安全、机械安全和重金属含量等,检测发现不合格83批,占送检 总数的3.09%。
2012年全国共报检进口电池产品61.68亿美元,同比减少了5.09%。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共送实验室检测207批,检测发现不合格11批,占送检总数的5.31%。
检验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为:一、锂离子蓄电池容量虚标;二、消费类电子电器配套用锂电池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热冲击项目试验和重物冲击项目试验时发生起火;三、锂离子电池存在安全隐患,“锂系电池的过充”项目试验时发生爆炸。
该资料通过大量数据的汇总、统计和分析,并辅以基于事实的文字分析,较为全面、准确地反映了当前进出口电池质量状况和相关的检验检疫监管工作成效,总结 列举了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对电池产品管理措施,分析了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出口电池带来的影响和挑战,并指出了电池行业的快速发展带来的新问题。
该资料的发布,将为社会公众提供有益的信息资料,为进出口电池企业提供帮助和指导,同时也为各级监管部门提供做好电池产品进出口工作的建议和参考。